凡例
 本字典是为中小学语文教学编写的一部小型工具书。全书收录单字(包括繁体字、异体字)12 000 余个,还收录了一些复音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编排。正文前附有《汉语拼音音节索引》及《部首检字表》,以供读者从字音查字或从字形查字之用。
    一、字头
    (一)以简化字做字头,并在字头后用()(·)分别标明繁体字或异体字。括号内的异体字只适用于个别意义时,在异体字前加上所适用的义项数码。如:丘(oe·近)。同音节的,又按阴平、阳平上声、去声、轻声五种声调顺序排列。同音同调的,按笔画数多少和笔顺排列。
    (二)同一单字有不同读音的,分立字头,并在字头右上角标e自等表明次序。如:结ji;结 jie。在释义之后附列另音。
    (三)同一简化字,对应不同的繁体字时,也分立字头,并在字头的右上角标1、2、3 等加以区别。如:谷'、谷()。
    二、字形
    (一)本字典的字头和释文一律使用现行规范字,不使用被淘汰的旧字形。
    (二)字头下除注明笔画部首、五笔输人码(以86 版五笔输人法为主)外,一般都标注“六书”中的象形、指事、会意和形声。有些简化字不易看出造字意图,则依其繁体字标注“六书”。有些字难以确认属于何种造字法,则从略。未加五笔输入码的字多为生僻字。
    三、注音
    (一)本字典的字音依据普通话的语音系统,用汉语拼音字母标音。
    (二)个别异读字也注音,轻声字只注音而不标声调。
    (三)对释文中一些生僻字、多音字或复音词则加括号注音
    四、释义
    (一)义项不止一个的,分条释义,用023等表示。一个义项还需分条注解,用1.2.3.等表示。一个义项下如再细分,用 a.b.c.等表示。[]中的复音词或词组,如分条注解,也用 1.2.3.等表示。
    (二)义项一般按本义、引申义、通假义、虚词义顺序排列。
    (三)以释今义为主,也酌收古义。释义力求简明扼要,具有概
    括性。
    (四)义项后一般列举例词(含正序、逆序)或成语、名言等
    (五)有些字头下所收录的复音词也简要释义。
    (六)用<方)表示方言,用<书>表示书面语。
    (七)举例中,本字和[]中的复音词或词组用“~”号代替;相邻的例证之间用“.”分隔。
    (八)易读错、写错、用错的字,在口后分别从形、音、义三个方面进行比较辨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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