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字典是为中小学语文教学编写的一部小型工具书。全书收录单字(包括繁体字、异体字)12 000 余个,还收录了一些复音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编排。正文前附有《汉语拼音音节索引》及《部首检字表》,以供读者从字音查字或从字形查字之用。
(一) 以简化字做字头,并在字头后用()标明繁体字或异体字。括号内的异体字只适用于个别意义时,在异体字前加上所适用的义项数码。如:丘(丘·近)。同音节的,又按阴平、阳平、上声、去声、轻声五种声调顺序排列。同音同调的,按笔画数多少和笔顺排列。
(二) 同一单字有不同读音的,分立字头,并在字头右上角标1、2、3等表明次序。如:结1jiē;结2jié。在释义之后附列另音。
(三) 同一简化字,对应不同的繁体字时,也分立字头,并在字头的右上角标1、2、3等加以区别。如:谷1、谷2(穀)。
(一) 本字典的字头和释文一律使用现行规范字,不使用被淘汰的旧字形。
(二) 字头下除注明笔画部首、五笔输入码(以86版五笔输入法为主)外,一般都标注"六书"中的象形、指事、会意和形声。有些简化字不易看出造字意图,则依其繁体字标注"六书"。有些字难以确认属于何种造字法,则从略。未加五笔输入码的字多为生僻字。
(一) 本字典的字音依据普通话的语音系统,用汉语拼音字母标音。
(二) 个别异读字也注音,轻声字只注音而不标声调。
(三) 对释文中一些生僻字、多音字或复音词则加括号注音
(一) 义项不止一个的,分条释义,用①②③等表示。一个义项还需分条注解,用1.2.3.等表示。一个义项下如再细分,用 a.b.c.等表示。[]中的复音词或词组,如分条注解,也用 1.2.3.等表示。
(二) 义项一般按本义、引申义、通假义、虚词义顺序排列。
(三) 以释今义为主,也酌收古义。释义力求简明扼要,具有概括性。
(四) 义项后一般列举例词(含正序、逆序)或成语、名言等
(五) 有些字头下所收录的复音词也简要释义。
(六) 用<方>表示方言,用<书>表示书面语。
(七) 举例中,本字和[]中的复音词或词组用"~"号代替;相邻的例证之间用"."分隔。
(八) 易读错、写错、用错的字,在□后分别从形、音、义三个方面进行比较辨析。